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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0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下简称《特设法》),受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的委托,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拟定于9月中旬在山东泰安举办《特设法》宣贯培训活动,并邀请参与起草、审议工作的有关领导、专家进行讲解、释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贯对象 

(一)特种设备监察机构及检验机构相关人员(计入特种设备监察人员继续教育课时);

(二)鉴定评审机构相关评审人员(计入继续教育学时,适用于所有评审项);

(三)特种设备制造企业和使用单位相关人员。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9月11日全天报到,9月12日至13日培训两天。

地点:山东省泰安市(会场地址另行通知)。

三、授课内容及老师

(一)《特设法》立法过程和法律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特设法》审议情况和修改过程的重点意见,主讲人:全国人大参与《特设法》制修订的领导。

(二)法律条目解读,主讲人:石家骏(起草工作组成员)

 四、报名要求

下列报名方式任选一种

(一)通过中特促进会网站(www.cpase.org.cn)上的“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管理系统”报名。

(二)通过中特促进会网站(www.cpase.org.cn)上的“培训考核”报名。

(三)传真“报名回执”报名

五、相关费用

(一)培训费

1500元/人。监察机构和促进会会员单位1200元/人。

(二)食宿费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费用交纳

参加宣贯、培训人员请将培训费汇入促进会账户:

户 名: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

账 号:3259 5869 9530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贞桥支行

汇款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汇款请注明“特设法宣贯培训费”及参加培训人员姓名。

(二)汇款后请及时将汇款凭证和开发票抬头的要求发传真至促进会。报到时凭“汇款凭证”复印件领取发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剑涛 010-59068533 13801221001

传真:010-59068857

邮箱:sunjt@cpase.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