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单位在起重机械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准备好以下资料到我中心报检:
1)产品产权备案证明文件;
2)产品设计文件(包括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机械传动图和电气、液压系统原理图);
3)经施工单位盖章确认的基础工程隐蔽工程验收证明;
4)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其使用维护说明;
5)型式试验合格证明(按覆盖原则);
6)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及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告知书;
7)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要求的资料。
2.检验现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检验现场应有具备相关资质的操作人员及检验用载荷,同时受检单位应派专人协调沟通检验相关事宜;
2)被检设备状况和现场检验场地条件应符合检验要求;
3)安装单位应提供设备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记录;
4) 提供试验辅助设备及材料、电源、试验辅助人员等以配合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