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工升降机基本规定:
1)出厂年限超过8年(不含8年)的SC型施工升降机或出厂年限超过5年(不含5年)的SS型施工升降机必须进行安全评估。
2)施工升降机评估后,根据评估判别其最长的有效期限规定:SC型评估合格最长有效期限为2年;SS型评估合格最长有效期限为1年。
2. 塔式起重机基本规定:
1)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630~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1250kNm以上(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必须进行安全评估。
2)塔式起重机评估后,根据评估判别其最长的有效期限规定:630kNm以下(不含630kNm)评估合格最长有效期限为1年;630~1250kNm(不含1250kNm)评估合格最长有效期限为2年;1250kNm以上(含1250kNm)评估合格最长有效期限为3年。
3. 安全评估内容及方法:
安全评估分为解体检验和整机试验两个部分,一般先进行解体检验,解体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整机试验。解体检验包括结构件锈蚀与磨损检测,结构件裂纹检测,结构件变形检测,主要零部件、安全装置、电气系统及防护措施外观的检查检测;整机试验应通过载荷试验对整机及其主要零部件、安全装置、电气系统进行功能试验,应采用绝缘测量仪器检测电器系统的绝缘性能,同时检查防护设施的安全状态。
4. 委托单位职责:
1)委托单位应保证解体检验现场具备:施工升降机36m高度状态下或塔式起重机具备独立高度及最大起重臂长度状态下各结构件、零部件的完整性。
2)委托单位应填写《评估设备的基本信息表》,保证信息真实性。
3)委托单位应填写《评估的施工升降机主要技术参数表》或《评估的塔式起重机主要技术参数表》,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5. 解体检验现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解体设备状况和检验场地条件应符合检验要求。
2)检验现场应提供试验辅助设备。如汽车吊用于场地内建筑起重机械结构件的移位,砂轮机用于结构件、焊缝的表面处理。
3)检验现场应提供试验用电源及专职辅助人员。